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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瓯江北口大桥工程建设用地竣工复测项目招标公告
作者: 卓章津 文章来源: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:2023/3/27 16:11:20 浏览次数:391

  1、招标条件

  温州瓯江北口大桥工程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〔2016〕364号文批准建设,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[2016]157号文批复,项目业主为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(下称招标人),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与自筹,资金已落实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本项目的建设用地竣工复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,实行资格后审。资格审查条件(最低要求)详见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(https://www.wzjfjt.cn/)。
  2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  2.1 建设规模
  本项目温州瓯江北口大桥工程采用宁波至东莞国家高速公路和国道228线(南金公路)共线过江的双层桥梁方案。上层为宁波至东莞国家高速公路,路线起自温州市黄华镇北侧起点桩号GK271+785.136,接在建的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南塘至黄华段,止于灵昆岛,接在建的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灵昆至阁巷段终点桩号GK279+698,全长7913米,其中跨瓯江主桥2090米。下层为国道G228线,路线北接国道G228线乐清段,南接国道G228线灵昆段,起讫桩号K274+240.0~K278+245.5,路线全长4005米,本项目复测面积约23公顷。
  2.2 技术标准
  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主桥采用主跨2×800m的三塔四跨双层钢桁梁悬索桥,上层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,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/小时,路基宽度33.5米,桥梁宽度33.5米(悬索桥不含吊索区)。下层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,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/小时,路基宽度33米,桥梁宽度33.5米(悬索桥不含吊索区)。上下层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-I级,设计洪水频率:特大桥1/300,路基1/100,其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》(JTG B01-2014)执行)。
  2.3 招标范围
 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,主要内容为:
  温州瓯江北口大桥工程全线(含主线、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用地等)的建设用地竣工复测(红线外50米范围内),包括控制测量、1:500地形地籍图测绘、界桩测设、面积计算、图件编制、综合报告编写等。
  2.4 服务周期
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土地专项验收批复及界桩测设完成并交付之日止。
  3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  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:
 (1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;
 (2)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(专业范围:工程测量)及以上资质;
 (3)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;
 (4)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,承担过一个新建(或改扩建)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建设用地竣工复测服务工作,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,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工作内容,则还须附项目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。
 (5)自2020年1月1日以来,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、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(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(http://wenshu.court.gov.cn)查询结果为准,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)。
 (6)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://www.gsxt.gov.cn)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。
 (7)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)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  3.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  3.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参加投标;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(含法定代表人控股)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,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。
  4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  4.1 请投标人于2023年 3 月 28 日至2023年 4 月 6 日(工作日),每日上午9:00时至11:30时,下午14:00时至17:3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(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1幢2202室)持单位介绍信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购买招标文件。
  4.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,售后不退。
  5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  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23年 4 月 7 日14时30分,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(地址: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)。
  5.2 招标人定于2023年 4 月 7 日14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,开标时,投标人指派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行离开;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,无须指派代表参加开标会。投标文件(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)中应当载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,并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,若无法联系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  5.3 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将予以拒收。
  6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 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(https://www.wzjfjt.cn/)发布。
  7、联系方式
  招标人: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
  地  址:温州市洞头区灵昆收费站(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)
  邮  编:325000
  联系人:徐先生   
  电  话:0577-85515832  
 
  招标代理机构: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  地  址: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1幢2202室
  邮  编:325000
  联系人:应女士、胡先生
  电  话:15057564518、15867740727
 
  监督部门: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
  联系方式:0577-85559092
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
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2023年3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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